2015年5月,國務院下發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國發〔2015〕17號),提出“增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,加快垃圾接收、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,提高含油污水、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”的任務要求。同年8月,交通運輸部印發《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(2015~2020年)》,進一步明確提出加強規劃銜接,探索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新機制,加快建設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等任務要求。
目前累計用戶已超過 500 多家